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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2019问答(一)

企业所得税2019问答(一)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实体经济减负增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其中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做了明确规定和通知。在分析政策前,有几个问题先需要解答。

1.问:什么样的企业才是小微企业?
答: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问:从业人数包括哪些人呢?还有人数和资产总额应该用平均数还是期末数?
答: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注: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3.问:满足了小微企业的条件后,具体的税率变为了多少?
答:分两种情况,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5%);
(2).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10%)。

例:某小微企业年应纳税为200万元,那该小微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应为:
应纳税额=100*20%*25%+(200-100)*20%*50%
        =15

4.问: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方式与其他企业有什么不同?
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预缴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同时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5.问:若原来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当如何缴纳?
答:若预缴时,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则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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